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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牵手工程”贫困学生助学项目
救助对象:户籍在金水辖区内,当年被录取的小学、初中、普通高中、普通大专及普通本科新生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在册的低保人员;
(2)直系亲属中近三年来患重大疾病(仅限癌症、白血病、尿毒症,再生障碍性贫血)者;
(3)在册低保边缘家庭中,持有残疾症的残疾人子女(含本人残疾者)。
救助形式:小学、初中的新生发放助学金2000元/人、普通高中新生发放助学金3000元/人、普通大专及普通本科新生发放助学金5000元/人。
实施时间:2026年8月5日-2026年8月20日
合作单位:各街道办事处